发布时间:2022-11-29 11:50:4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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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减免企业的灵活调节措施有哪些?

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减免企业的灵活调节措施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利用税收经济杠杆,为鼓励和支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发展而采取的灵活调整措施。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上规定了减免两税。一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要得到关心和鼓励。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施经常性税收减免;对需要减免税的企业,按规定执行。在税制改革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政策性强、影响大的,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之年起,免征所得税2年。

2.服务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村产业,即农村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利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和水产品站。活力站、气象站、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服务或者劳务所得,以及其他类型的技术服务或者劳务所得,暂免征所得税城市机构;为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进行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各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新设立从事咨询业(含技术、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或事业单位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2年所得税;新设立独立核算的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请问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于新设立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材料工业的独立核算企业,外贸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教育文化事业。公共卫生服务企业或者经营单位,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自开业之日起二年内减免所得税。

3.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原设计规定产品以外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资源综合利用所得,企业使用散装煤矸石、以矿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取得的收入,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为加工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资源而设立的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免一年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老、新、边、穷”地区新办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免所得税3年。

5、实施技术转让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年纯收入低于30万元的,所得税暂免。

六、发生风、火灾、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减免一年的所得税。

7、新设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职工总数60%以上的当年本市就业人员,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免征所得税3年; 劳务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新安置失业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国务院审批通过,可减半征收所得税,减半征收2年。主管税务机关。

八、大专院校和中小学开办的工厂、农场的生产经营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举办的各类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享受税收优惠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企业必须由学校自筹资金,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下列企业不得享受校办企业税收优惠: (一)原纳税企业转为校办企业的;(四)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合资设立的企业;(五)学校将校办企业转租给境外单位的;(六)学校将校办企业转包给个人经营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范围仅限于教育部门举办的普通教育学校,不包括电大、夜大、工业大学等各类成人学校,以及企业办的职工学校和民办学校。

九、民政部门开办的福利厂和街道非转制社会福利生产单位请问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其中“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生产人员占总人数比例超过10%但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纳税额的10%扣除,补贴社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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