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3 20:52: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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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具体包括哪些?

【知识点】广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具体包括哪些?

注:本文针对广州市范围!如果字太多不想看,就翻到最后看图。

问:大湾区人才个人税收补贴是多少?

A:对在广州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紧缺人才,对在广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按15%计算的税额的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应纳税所得额。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差异的计算是基于一个纳税年度。纳税年度从公历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开始。

问:在广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数额是多少?

答:所缴税额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下列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动报酬所得;

3、报酬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六)入选区级以上政府、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的人才项目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收入。

问:补贴如何计算?

A:财政补贴按照个人收入项目计算,采用分项目计算(综合收入综合计算)和组合补贴的形式。

01 税法规定应办理,已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的综合所得和营业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应结清缴纳的,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为汇算清缴后当年实际缴纳的税款,并在次年退税。

02 税法规定无需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按照税法规定不需要结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额以退税后全年实际缴纳的税额为准。

计算公式为:

税差=已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

年度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税负分项与年度之差×分项纳税比例×补贴期系数)

按项目缴纳的税款比例=广州地区按项目和年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在中国按项目和年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补贴期间系数=财政补贴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01居民个税差异计算

居民个人综合收入分数:

税负差=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营业收入分项:

税差=营业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15%

入选人才项目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收入项目:

税负差额=个人所得税获得的补贴所得缴纳的税额-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5%

02非居民个人的税收差异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税负差=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

税负差=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的报酬:

税负差=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税负差=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

文件依据:

《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实施管理办法》(穗财规字[2021]1号)

案例分析:

例一:张先生,香港永久居民,属于广州“木棉计划”人才,来到广州创业。2020年他在国内居住250天,依法诚信纳税。2020年1-6月在上海A公司工作,2020年7-12月在广州B公司工作,在广州工作共计90天。

经年度核对后生物津贴申报个税,张先生2020年个人综合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96万元,缴纳的税款为25万元,其中: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在上海缴纳的税款为10万元。10000元,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在广州缴纳的税款为150080元。此外,每年10万元的一次性奖金单独征税生物津贴申报个税,在广州缴纳的税款为9790元。

张先生能否申请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财政补贴?财政补贴多少?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多少?

解析:

第一步,判断人才是否符合条件:

符合两个人才目录范围之一:

张先生是“木棉计划”来到广州创业的海外人才。属于广州市人才工程计划,符合《广州市海外高端人才目录》。

满足三个基本条件:

1、身份条件:张先生为屯站地区常住居民;

2、工作条件:2020年1月至6月在上海A公司工作,2020年7月至12月在广州B公司工作,在广州工作共计90天;

3、诚信条件:依法诚信纳税,无失信记录。

第二步,计算补贴: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15%=(96+10)万元x 15%=15.9万元

个人所得税负担余额=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 15%=(25.008+0.979)万元-15.9万元=10.087万元

按项目缴纳的税款比例=广州市缴纳的税款159870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年缴纳的税额259870元×100%=61.519%

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税负分项与年度之差×分项纳税比例)=100870元×61.52%=62050元

免征个人所得税=62050元×20%=12410元

例2:大陆居民王先生于2019年3月被要求获批“广州人才绿卡”(主卡持有人),证书有效期为2019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 王先生于2020年5月通过香港移民计划(人才、专业人士和企业家)获得香港居民身份。王先生在广州工作,2020年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他是我国税务居民,诚信条件也符合政策要求。2020年个人综合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全年实际缴纳税款194080元。其中:2020年1-5月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6-12月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王先生可以申请多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免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分析:王先生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个人所得税补贴计算如下:

年度个人所得税负担差额=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额一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5%=194080元-800000元×15%=74080元

分项纳税比例=广州分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中国个人所得税分年度纳税额=194,080元÷194,080元=100%

补贴期限系数=财政补贴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6-12月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62.5%

王先生可享受财政补贴=∑(个人所得税税负分项与年度之差×分项纳税比例×补贴期限因素)=74080×100%×62.5%=46300元

免征个人所得税=4.63万元×20%=92.6万元

附图: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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