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5 00:28: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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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启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

南溪启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学生课外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国务院,推动南西区将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行政审批和法人登记(以下简称“工商转办”工作)教育局牵头组织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召开“工商转非”协调会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全面启动 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转校外”工作。

区民政局坚持依法合规、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稳定有序开展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对已取得办学许可和注册的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学科培训业务 现有线下营利性机构按照选择方向不同进行分类。其中,选择继续从事纪律培训的机构应成立清算组,启动对原营利性培训机构等的清算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 2021 年。各学科校外培训机构于2021年底前完成“营转非”登记,培训机构在完成“营转非”登记前暂停招生和收费。逾期未完成“运动转非就业”登记的纪律培训机构,将列入校外学科培训机构黑名单,不得开展学科培训。根据“双减”政策相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利性校外学科培训机构可转为非营利性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他们可以选择从事非纪律培训,或终止办学。为做好机构转让登记服务工作,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提前介入,与拟向民办非转让登记的机构进行业务培训、政策宣讲民办非盈利企业转成公司的具体步骤,及时对接跟进。 -企业单位,并为其提供一对一的指导服务。目前已完成2家取消家族转非经营预登记,取消3家。对校外培训机构注册审核中加强事前告知和捐赠承诺作出具体要求。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纪律培训机构不得营利,并且不得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和赞助商。同时,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准则。组织章程开展活动,按时参加年检,积极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构的管理。已完成“营转非”登记的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一培训机构一专户”的要求开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开设其他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收取培训费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保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民办非盈利企业转成公司的具体步骤,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全面构建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教育生态。(供稿:陈建军,审稿人:李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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