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7 12:52: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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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佳公司在徐州遭遇滑铁卢:法院其业务可能涉嫌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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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徐州遭遇滑铁卢:法院裁定其业务可能涉及经济犯罪

本文转自公众号“英敏故事”,作者赵英敏

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几项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可能涉嫌经济犯罪的裁定值得相关小额贷款公司关注。

据笔者查询,四项裁定均由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1] 本案涉及深圳市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小额贷款”)和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担保”)。

案件基本情况

四宗案件的裁定内容基本相似:三宗案件,借款人向平安小贷借款,平安担保提供担保;其中,借款人向济南小贷借款,平安担保提供担保担保。借款人违约后,平安担保承担对平安小贷、济南小贷的担保责任后,向借款人追偿。四家一审法院均裁定驳回对平安担保的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中国平安不服,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责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徐州中级人

四笔小额贷款中,借款人均为自然人,贷款金额从几十万到几十万不等。除约定的贷款利率外,借款人还需承担前期服务费、担保费、管理费等费用。应承担违约滞纳金。例如,在(2019)苏03民中4110号案件中,借款人李富春以月利率0.7%(相当于年利率8.4%)向平安小贷借款14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借款人需承担前期服务费4200元,在放款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6720元,管理费20160元,在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连同贷款本息一起支付。就上述协议而言,借款人的年综合借款成本已达到30.6%,远超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认可的金融机构贷款24%的利率标准(参见《贷款是否有上限》)金融机构的利率?”)

法庭决议

二审法院的判决理由很简单:上诉人平安担保与外人平安小贷或金安小贷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借出大笔资金,达到非法获取目的。利益,其行为可能涉嫌经济犯罪。

查看平安小贷、晋安小贷、平安担保的股权结构图。股权结构如下: [2]

平安小贷的唯一股东为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为融易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小贷的股东为平安普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38%股权)和融易股份有限公司(90.62%股权)。

平安担保的唯一股东是融意股份有限公司。

可以看出,平安小贷、金安小贷、平安担保确实是关联公司,但是否涉嫌通过放贷收取利息的经济犯罪,如果是,又涉嫌哪些犯罪行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涉及。作者不是刑法专家借款论坛,不敢妄议。

问题和影响

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小额贷款公司定义为“企业法人”,但《金融机构代码》中国人民银行将小额贷款公司归类为“企业法人”。类别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各地已基本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规范其设立、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和风险控制。

综合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不是无序、无规范、野蛮生长的公司,其业务受到相应政府部门的监管。在本文讨论的四个案例中,平安小贷和济南小贷都是依法设立的小贷公司,平安担保也是依法设立的担保公司。4起案件涉及的业务均在其业务范围内。里面。如果仅仅因为他们之间存在关联,且其发放的贷款涉及高利率而涉嫌犯罪,则似乎法律依据不足。当然,作者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不敢妄议。刑法专家可以进一步研究。

但是,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一裁决,足以判处小额贷款公司死刑。放款后,小额贷款公司为债权人。如果借款人违约,小额贷款公司面临损失,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向借款人追偿。借款人不会有正当理由拒绝偿还吗?这对金融市场的信用建设应该是有害无益的。

[1](2019)苏03民终6821号:;(2019)苏03民终6823号:;(2019)苏03民终2584号:;(2019)苏03民终4110号:.

[2] 以下信息来自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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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与法律”公众号创始人刘鹏

刘鹏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

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二届法律专家库会员

※北京市多媒体调解促进会示范调解中心调解员

※ 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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