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4 12:13: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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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利率 1984年至今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多少

很多朋友对于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利率和1984年至今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多少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存款准备金有利息。

2.利息=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利率。

3.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央行支付给金融机构缴存的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所支付的利率。

4.法定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按照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这个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行决定的,被称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如果中央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就要增加向中央银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减少贷款的发放,全社会货币供应量就会相应下降,反之亦然。因此存款准备金率是一种强有力的货币政策工具。

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的区别

超额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及存款性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存款帐户上的实际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

法定准备金是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的要求缴存的存款准备金。

超额准备金和法定准备金都属于存款准备金。但是,法定准备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准动用的;超额准备金金融机构可以自主动用,其保有金额也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建立起来的,近20年来,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六次调整: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按存款种类规定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为20%,农村存款为25%,储蓄存款为40%。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率使当时的专业银行资金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不得不透过再贷款(即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的形式将资金返还给专业银行。

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人民银行从1985年开始将法定存款准备率统一调整为10%。

1987年和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为适当集中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也为了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两次上调了法定准备率。1987年从10%上调为12%,1988年9月进一步上调为13%。这一比例一直保持到1998年3月20日。

我国的法定准备金存款不能用于支付和清算,金融机构按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一般存款帐户,统称备付金存款帐户,用于资金收付。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备付率做了具体规定,要求保持在5%—7%。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各家银行经营的特点重新确定了备付率,工行、中行不低于6%,建行、交行不低于5%,农行不低于7%。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3月21日起,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改革,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各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帐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帐户;法定存款准备率从13%下调到8%,超额准备金及超额准备率由各金融机构自行决定。1999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1月2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到6%。

从2003年9月2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6%调高至7%。

从2004年4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

存款准备金率历年调整一览表:

1985年:统一为10%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

1987年:从10%上调为12%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

1988年:进一步上调为13%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

1998年:3月21日从13%下调到8%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改革

1999年:11月21日由8%下调到6%

2003年:9月21日由现行的6%调高至7%。

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流动性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其中,2019年1月15日和1月25日分别下调0.5个百分点。

准备金利率全称:存款准备金利率(英文:DepositReserveRate)是央行支付给金融机构缴存的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所支付的利率。

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存款利率和1984年至今央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多少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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