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30 06:31: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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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案例分析(网络贷款诈骗分析)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网络借贷案例分析这个问题,网络贷款诈骗分析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借贷中间人最高院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了一则裁定,该裁定涉及到借贷中间人的行为。具体案例如下:

一家用户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资金由该平台提供。在该用户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的过程中,有一名个人采取了中介服务,为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提供对接服务,并收取了一定费用。

最高法院认为,借贷中介人必须具有从业资格,并在处理借贷业务时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借贷中介人没有经过合法认证或有过错行为,导致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损失,借贷中介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由此可见,借贷中介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行为规范,并且要保证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借贷中介人存在过错行为或者未经合法认证,导致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损失,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贷诈骗真实案例

案例如下:

2020年12月,文山一名男子在借贷平台上借款2万元后,某个自称是借贷平台的工作人员,通过手机打电话给该男子说为了降低利息,把借到的钱转到指定的账户上可降低利息。当天下午,该男子就把在借贷平台上借到的2万元通过自己的银行手机APP转给对方,钱转过去没几天就联系不上对方,被诈骗2万元。

个人借款公司破产案例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例通报,王某、肖某夫妇经营的化工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夫妇二人因担保欠下了三家银行近600万元债务。作为家庭经济支柱,两人还有老人要赡养、两个孩子需要抚育。

为了还债,两人将名下一处自住房产已抵押给其中A银行。肖某每月工资收入约8000元,工资卡已被法院冻结。

如按正常执行程序,法院会拍卖两被执行人名下房屋,提取肖某工资收入,所得款项不足清偿债务,在将两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在执行中,两人按执行传票规定到庭如实申报财产,并积极配合处置名下房产。鉴于两人的诚信表现,东莞第一法院将其列入首批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

考虑到两人基本情况,为了保障这个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法院确定了债务重组方案:

(一)被执行人配合法院处置名下房产,所得款按照法定顺序分配;

(二)每月保留生活费用3000元,剩余收入用于债务偿还;

(三)确定10年的破产保护期,其间遵守各项规定,到期免除债务并复权。

确定重组方案后,夫妻俩配合执行法官通过网拍处置了房产,扣除处置费用并预留部分租房费用后,其中A银行的34万余元抵押债权得到全部清偿,B银行获偿65万余元,C银行获偿25万余元。扣划两人经营的化工企业存款及肖某工资收入共42万余元,扣除执行费后,B银行分配得款30万余元,C银行分配得款11万余元。

今年4月1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在线上顺利召开。债权人会议原则上通过了试点破产人王某、肖某夫妇提出的债务重整方案,但提出两点修改意见:

一是10年期满,不自动免除王某、肖某夫妇债务;二是每月自有财产标准根据王某、肖某夫妇收入情况变动,并设定了最高不超过6000元/月的弹性标准。

债权人提出的意见最终得到王某、肖某夫妇的同意,双方在现有法律规定框架下,以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的形式,完成“个人破产”和解程序流程。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加强对债务人监管,债务人在破产保护期每一年周期内向管理人及债权人定期申报财产及收入明细。

关于网络借贷案例分析和网络贷款诈骗分析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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