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4 17:32: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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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后果(业务员签字的法律责任)

保单不是本人签字,是业务员代签,合同有效吗若是无效怎么办

这个理论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实际操作也不会那摩简单,平安的签字需要扫脸的,代理人光签一个字好像作用也不大,不知道其他公司需要扫脸不?

假如真出现这种情况,那就真的有点恶心人了,好的情况,把业务员干掉,你投诉下可以有保障,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赔点,不够情况下你估计只能找那个业务员了。反正够恶心人的,你和公司都是受害者,你找的这个代理人太不靠谱了,太不是东西了。最后最坏就是你要告代理人和保险公司,最后会有一个怎样结果就不知道了。

保险合同送达确认书不是本人签字怎么办

在被保险人是成年人的情况下投保人无权代替被保险人签字,代签字合同无效。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二年的不可抗辩期是指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这个两年是用来约束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的。按照你所说的情况,银保人员忽悠你父亲代替你签字为你购买保险这本身就是违法的,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也是属于无效合同你完全可以一次唯有申请无条件退保,并补偿期间的利息损失以同期银行利率为标准。要费些心力但是可以免除损失

我老婆瞒着我给她自己上了几分保险我该怎么

也需只是没和你说而已,就像你自己买了包烟回去会向老婆汇报么?

就事论事的话有可能是一下几种情况:

1.怕你不同意

2.就是不让你知道(如果感情不好的话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是逃避夫妻共有财产)

注意几点:

1.如果是保障类险种的话,那很单纯的就是忘了和你说或者是她觉得很必要但是怕你不同意。

2.如果被保险人是你的话证明她很在乎你,觉得这保障你应该有但是怕你不同意,但是这种情况一定记得赶紧去保险公司做一下签名变更,否则理赔的时候会出现纠纷,代签名的合同是无效的。

3.如果收益人没写(没写就是法定)或者写的是你,请记住她这么做只是想在她不在了也能照顾你。

4.如果是年金类保险,而是投、被保险人都是自己,那只能说明你没有给他安全感。

5.如果定期寿或意外险,被保险人是你,那说明他觉得你现在的工作环境或你的身体状况让她担心。

关于保险业务员代签字后果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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