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7 16:13: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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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来电说我借款用于以贷还贷 被银行发现以贷还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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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及时处理因为银行会认为这是违反了贷款合同的行为,会采取诉讼等手段来追债,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估需要及时向银行进行沟通,并尽快还清欠款,同时可以和银行协商制定一个还款计划,避免背负更多的债务和利息。同时,在以后的贷款行为中要慎重考虑贷款金额和还款能力,避免再次陷入负债的困境。

我国在外债管理的实践中也借鉴过这一做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我国国内的银行贷款业务中,一般认为所谓“以贷还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旧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再次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全部旧的贷款。但由于现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对“以贷还贷”的含义、性质没有明确界定,对其本身的法律属性以及相关的担保问题争议颇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上述“以贷还贷”的内容不难看出,“以贷还贷”其实是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原有贷款情况下银行无奈办理的贷款,因而是特殊背景下发生的银行贷款业务,“以贷还贷”的做法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已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但是对于“以贷还贷”这种行为本身,以及由此引发出来的保证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目前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涉略到以外,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尚无明确界定,实践中也存在较大分歧。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银行贷款业务中的“以贷还贷”行为及其保证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贷还贷”是指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约定以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行为,在性质上,“以贷还贷”属于民事行为。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庭推精要》关于“以贷还贷”定义的确立,性质的界定及其构成要件的表述准确、全面,应当成为认定“以贷还贷”行为的基本依据,作为人民法院审理“以贷还贷”案件的指导原则。

个人信用贷款被发现以贷还贷,通常会有几种可能的影响:

1、抽贷,要求提前结清贷款

2、银行在你征信上点“关注”贷款

3、贷款利率上浮

4、提供用途合同、贷后用途凭证、转账凭证

这几种情况里面,基本最差的也就是被抽贷了,由于信贷金额不大,影响基本很小。如果你真被抽贷要求结清了,你找亲戚借点钱或者重新办一笔其他银行的贷款,截流后还上工行的贷款基本就没问题了。

以贷还贷是借款人用一银行贷款归还另一银行贷款的一种行为。银行贷款的目的,主是为了支持企业生产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周转等,因而借款人的还款来源主要应是企业的新增利润、生产经营周转收入等,一般不应发生以贷还贷的情况。

但在实际中,客观上存在需以贷还贷的情况,如借款人转户,以一家银行的贷款归还另一家银行的贷款等。

以贷还贷,实际上是把一银行贷款作为另一银行贷款的还款来源,因而以贷还贷是新的借贷法律关系的产生和旧的借贷法律关系的终止。

好了,关于银行来电说我借款用于以贷还贷和被银行发现以贷还贷怎么办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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