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7 15:13: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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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买保险 全都上当(买保险真的是吃亏上当赔不了吗)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千万别买保险 全都上当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买保险真的是吃亏上当赔不了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保险真的可靠吗

为什么保险不靠谱中国保险的名声为什么这么差,其实原因很简单并不是大家故意诋毁保险行也不是保险不靠谱,而是很多人都被保险坑过。有人统计过有90%的人被坑过,具体数据也许有点夸张,但确实是行业中的一个普通现象。而且这些坑中都是相当严重的。

下面我来列举一下保险公司几大不靠谱现象。

1、保险公司为了推广,花重金做广告,央视霸屏,承包整个地铁地箱刷标语,保险公司的管理员,造成保险的成本很高,买的保险都相当贵,比如平安福动不动一万起价。

2、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如果没有出事故保险交的钱就白花了,一年千八百的,十年二十年累计在一起,金额也相当可观,这样大家往往心疼保费,加上自己的侥幸心里都不愿意买保险,所以保险公司就推出了各种返回型的保险,美其名曰“有病治病,没病存钱”的幌子,由于返还型的保险(年金,教育金之类)它的保费大多数都被当买成理财了,真正的疾病那块却很少,一旦出事赔的就不多。行内统计重疾险平均保额只有8万,寿险只有10万,万一出了事故最后只能赔10万8万,相对今天的医疗费用来说这点保额远远不够用,交得多赔得少就显示不靠谱了。

3、保险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夸大销售,误导销售,造成大多数人对保险的预期过高,而某些业务员的为了出单,帮客户隐瞒健康告知,造成一旦出险导致很多理赔纠纷。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销售时业务员说的这好那好,但是一旦出险,这不赔那不赔,保险公司都是骗子。

4、保险比较复杂,各种健康告知,各种免责,各种疾病定义,几十页的保险合同跟天书似的,别说消费者了,就连保险业务员他自己也不一定完全搞懂。其实不懂并没什么关系,关键是你不懂,别人利用了你的不懂,然后拿来坑你。因为消费者不懂,保险公司把保险产品设计的很坑,捆绑了很多垃圾产品,各种贵且不实用的附加险,然后把业绩压给业务员,但是业务员也不是很懂呀,他们很多人也是从业不久,背的都是一些话术,比如我们公司大,品牌好。我们产品好,什么都保。我们有返还,理赔快。而且懂的人就不会入坑了呀,他卖给谁呢?业务员只能卖给自己的亲戚朋友,然后就是一天两天,十天半个月往你家跑,一来就是跟你聊保险如何好,最后使用人情绑架,让销售者不耐其烦,只能买一份保险,息事宁人。这样情况下卖的保险能有好的名声吗

总结下来就是保险贵,花了很多钱,到最后要么不赔要么赔得很少,所以保险的名声就越来越差。保险行业积弊很深。这些问题并不是个案,而是大多数人都有遇到,时间也不是一天两天,而是十几二十年,长久以往保险的名声就越来越差,越来越差让人觉得不靠谱。

但是保险公司却是很靠谱的

1、《保险法》68条其中一条硬性条件: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真金白银,不是土地设备);

2、《保险法》101条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这其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所以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对小于100%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监管措施。

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是指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的差额。

3、《保险法》97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4、《保险法》98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5、《保险法》100条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6、《保险法》106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且规定了投资渠道,不得随意投资。

这几个金当中,最厉害的就是保险保障基金了。来,给大家举几个例子。有几个熊孩子不听话,银保监是如何用保险保障基金兜底的?

1、中华联合财险

2006年中华联合财险公司因高速扩张,导致巨额亏损,资不抵债,处于破产边缘。2009年当时的保监派出内控工作组进驻中华联合总部,受托管理中华联合75.13%股份,2011年6月经过批复重组,保险保障基金获得中华联合57.4%股份,并于2012年3月,保险保障基金向中华联合注资60亿元,持股比例达到了91.5%;同年9月中华联合引入战略投资者东方资产注资78.1亿元,东方资产以50.01%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2015年11月保险保障基金将所持中华联合60亿股股票在北金所挂牌出售。7年时间,中华联合业务逐渐恢复,发展渐有起色。并且几年时间,保险保障基金全身而退之时,也小有回报。

2、新华人寿

2006年,保监发现新华人寿2005年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61.32%。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挪用130亿巨资。保监于2007年11月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接管新华人寿,持股数约为4.5亿股,占新华人寿股权的38.815%,位居第一大股东。2009年11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宣布,将新华人寿的股份转让给中央汇金公司,此次交易每股8.7元,比接手时每股5.99元,高出2.71元,整个交易对价约为40亿元,保险保障基金在本次交易中盈利了12.5亿,小赚了一笔。

3、富德生命人寿

2016年9月保监工作组二次进驻富德生命人寿,因为投资过于激进,导致投资亏损,经营业务净现金流入为-52亿元。目前在接管中。

4、安邦保险集团

2018年4月初银保监会动用600亿保险保障基金注入安邦保险集团,帮助安邦集团度过难关。

在这里我们要回答那个关键性问题,保险公司究竟会不会倒闭?

答案是:作为公司肯定会破产,但是我国的保险与银行同样重要,有一个专门的管理委员会来管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它就是保险公司的爸爸,保险公司所卖的产品都需要他批准受它监管。

7、《保险法》89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寿险公司不允许解散,相对来说比其他公司倒闭要更为复杂,必须在做好保障投被保人的利益之后再进行最后破产程序。

8、《保险法》92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就算破产了,我们老百姓购买的保险合同,也会转让给其他公司,总之我们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失。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假如没有保险公司接手,国家也会为我们找到指定经营的机构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有,保险还是靠谱的,不靠谱是卖保险的人。

买保险真的是吃亏上当赔不了吗

先说结论:关乎生命的事儿,真没法用亏不亏衡量。但你如果硬要个答案,那就是不亏。

大多数人都不是凭空想买保险的,触发这个念头,往往有个契机。

比如身边的亲戚朋友重病住院,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又或者听说谁家老人没钱治病,最后含泪放弃了治疗……

都说生命是无价的,但当生命真的需要大笔钱来延续的时候,谁还能轻松说出这句话呢?

所以越是承担不起风险的家庭,就越需要用保险这个杠杆,来撬动可能从天而降的意外。

当然,很多人都担心,如果我买了保险一直用不上呢?那我的保险是不是就白买了?这钱是不是就白花了?毕竟几十年的保费叠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这么说吧,从结果来反看当初的抉择,可能会认为买错了,浪费了。但这种观点是上帝视角。

保险保险,其实就是为了保障风险,只要达到这个目的,它就已经尽了责任。

那么有没有尽责之外的理由呢?有没有保险哪怕最后不理赔,也能让我不亏呢?

有的,情况还很多。

一、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

因为人总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这类产品的特点就是,即使拿不到重疾赔付的保额,到身故那天,总也可以拿到身故赔付保额。当然身故赔付金就是指定的受益人拿了。

大部分终身重疾险,重疾和身故是共用保额,意思就是如果重疾赔付了,被保险人治好重疾之后,又平安活了很多年,那将来身故的时候就不再赔付了。

如果年龄大了,也可以选择在某个时间退保,来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

因为含身故的终身重疾险,随着缴费年限越长,越到后期现金价值随时间的流逝就变得越高,在一定的年限后退保可以拿到缴纳的总保费2倍以上的退保金(当然退保后保障责任也就终止了)。

众安保险究竟害了多少人

就是张国立代言的一块钱保险,坑害了不少人,第一个月花的钱就不止一块钱,每个月算下来一年五万四五千块钱,虚假广告

千万别买保险 全都上当和买保险真的是吃亏上当赔不了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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