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4 07:39:3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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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基金管理人委托同一货币市场基金定义及评估(一)

同一基金管理人委托同一货币市场基金定义及评估(一)

一、颁布背景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管理的普惠型金融产品,已成为拥有大量投资者的重要公募基金品种。此外,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蓬勃发展,“宝贝”货币市场基金已成为人们进行日常现金管理的常用工具。如果出现重大风险,可能对金融市场乃至金融体系产生较大影响。

评估标准、附加监管要求、风险处置和监管机制,并提出更重要的货币市场基金。为满足严格审慎的监管要求,拟进一步增强基金管理人的抗风险能力,确保投资者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与评价

根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是指资产规模较大或投资者数量较多,与其他金融机构或金融产品关联性强的基金。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可能会影响资金。对市场和金融体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货币市场基金。

至于如何认定“基金资产规模较大”和“投资者人数较多”,《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列举了两个条件:(一)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2000亿(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5000万户。只要满足其中一项条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值得注意的是,《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对同一基金管理人委托同一基金销售机构销售的不同货币市场基金进行合并计算。这意味着,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指标监测方面,

此外,对于符合上述评价标准的货币市场基金,证监会还将从基金资产净值、相关性、可替代性、复杂性等方面进行指标评价。是否纳入重点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范围,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名单为准。公告发布后3个月内,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应当符合《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内控要求和风险控制指标。中国证监会还将根据具体指标的满足情况动态调整名单。

三、货币市场基金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要求比较

编号

事情

货币市场基金一般要求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附加要求

1个

作业配置

满足基金管理人头寸配置的一般要求。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要配备专门的投资、研究、交易、风控、合规、运营、审计等人员。相关岗位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岗位工作经验,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不少于2人。

2个

风险准备金计提

1、基金管理人每月应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提取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不得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余额高于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1%的,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转出部分资金,但转出后的风险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

2、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3、基金托管人应每月从基金托管费收入中提取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托管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不得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余额高于上季末托管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基金托管人可以申请划出部分资金,但划出后的风险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上季末托管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4、目前尚无基金销售机构提取风险准备金的相关规定。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应分别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中提取不低于40%和20%的风险准备金。

二、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风险准备金机制,每月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收入中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比例不得低于20%。

3个

投资者结构与规模控制

1、货币市场基金应当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单个基金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份额总额1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迟支付退款的赎回措施。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0:00前将货币市场基金前一交易日前10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计持有比例等信息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依法履行投资监管职责。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至少披露报告期末前10名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的类别、持股比例和持股比例等信息。占总股本的比例。

4、基金管理人应当控制采用摊余成本法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管理,优化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加强基金规模管控:

1、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避免在受理申购申请后单个投资者持股超过基金份额总额5%的情况;单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总额5%以上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投资者的赎回行为进行约束性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单日净赎回份额等措施。不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5%,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

2、及时主动了解和分析投资者潜在赎回需求,衡量资产变现对产品运行和市场秩序的影响,提前调整流动性资产,顺利应对投资者赎回;

3.依法依规审慎确认大额赎回申请,并于大额赎回发生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本着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必要时可设定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确定根据赎回申请规模受理申购申请规模,暂停基金申购等规模管控措施。

4个

销售管理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在从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活动过程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作宣传推介材料,严格规范宣传推介行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收益,不得动用货币市场基金。不符合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陈述,不得夸大或片面宣传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收益或过往业绩。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互联网机构等机构合作销售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独立或者与互联网机构合作开展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业务,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明确地披露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风险,不得片面宣传重要货币的规模、市场份额、基金管理人、历史业绩、申购赎回的便利性市场基金等,不得对其他基金实施歧视性销售安排。

5个

投资监测指标

一、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货币市场基金应当保持足够比例的流动资产以满足潜在的赎回需求,其投资组合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3、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240天。

4、货币市场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5、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单个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基金的资产净值。

六、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单一货币市场基金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和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和债券,不超过该商业银行净资产的10%在最近一个季度末。

八、基金管理人应严格监控管理所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调整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债券回购交易属于什么市场,并遵守以下要求:

一、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指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2、基金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5000亿元的,还应当在3个月内满足以下条件:

6个

风险应对计划

满足货币市场基金风险应对的一般要求。

基金管理人应当全面评估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各类风险的成因、绩效及影响,与基金管理人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等主体共同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应对方案. 对不同风险状况下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应对方式和资金来源进行具体安排,并定期评估更新。

7

损失补偿和流动性支持

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失误等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用途中国证监会规定。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债券回购交易属于什么市场,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使用其他自有财产进行补偿。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因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操作失误、技术故障等原因,造成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依法进行补偿的,可以优先动用风险准备金进行补偿。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风险准备金可用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支持。

8个

短期融资安排

货币市场基金出现下列极端风险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在履行内部程序后,可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金融工具:

1、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存在赎回风险;

2、货币市场基金赎回金额巨大,持有资产的流动性难以满足赎回要求;

3、当货币市场基金负偏差的绝对值超过0.25%时,需要买入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资产。

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购买相关金融工具的价格不得低于该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与大股东、基金托管人签订协议,约定在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等发生巨额赎回时,可通过质押回购交易等方式获得一定数额内的短期融资安排。

注:上表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与赎回业务的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四、未来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内控管理工作安排

(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在现有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提出了更高的内控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制度,严格风险控制要求,加大压力测试频次,全面落实《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各项投资风险控制指标,降低杠杆率,缩短久期,提高资产流动性,全面提升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保障投资者持有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二)全面落实岗位分配要求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配备专职人员,及时完善相关内部制度建设,落实岗位配置要求,加强对重点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能力。需要注意的是,《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使用的是“专业化”而非“专业化”。我们理解,基金管理人需要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相关工作,该人员仍可从事与其工作职责不冲突的其他工作。

(三)加强资金规模数据监测

《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触发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初审条件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因此,基金规模数据的监测显得尤为重要。此外,《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同一基金销售机构销售的不同货币市场基金应当合并。因此,基金管理人除了监测单只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外,还需要监测委托给同一基金销售机构的多只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从多维度对基金规模进行合并和监测。

(4) 建立风险应对计划

基金管理人应当综合评估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各类风险的成因、业绩和影响。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制定不同的风险应对方案,针对不同的风险情景假设制定不同的应对方案,并定期评估和更新应对方案。

(五)合理控制资金规模

《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提高基金管理人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基金管理人合理控制重要的货币市场。基金规模,防止重要货币市场基金规模无序扩张。因此,基金管理人应采取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如制定风险管理计划等,并引导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主动控制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使基金规模与自身管理能力、风控水平、系统运行、客户服务等密切相关。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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