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8 03:23: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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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入税背景及操作流程案例,企业年金属于社保范畴吗?

社保入税背景及操作流程案例,企业年金属于社保范畴吗?

社保税务背景及操作流程

案子

1、企业年金是否属于社会保障范围?

补充养老保险不强制缴纳或设立;

二、社会保障技术的计算方法

1、基于工资

2.有上下限,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剩余保险缴费满3个月不足9个月年金保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单位承担核算待遇-医疗-基金-补助-单位

包含在福利费用中

4、与工资挂钩的费用有哪些?

社保\伤残保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5、企业年金退休后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按工资薪金核算

一、社保征税背景

类型

基本使用

衍生用途

养老金

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丧葬费、养老金

买房子

买一辆车

孩子们去上学

安家

商业贷款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享受退休后的医疗待遇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失业后医疗费补贴

工伤保险

支付治疗费用、生活护理费用、伤残津贴、伤残津贴

生育保险

产假(约90天)

生育津贴

养老金差距扩大

(1)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需要缴纳养老金的老年人口每年都在快速增加;

(二)需要根据社会物价水平变化,不断提高体制内外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三)社会生产效率提升有限,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二、社保征税具体操作办法

具体操作方法:

根据国务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改革的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我省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一律由税务部门代征。 . 税务部门负责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仍负责保险登记、变更、转让、注销、权益备案、给付待遇等事项。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如下:

1、采集方法

根据:

企业现行申报方式和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变。

不因征收部门变动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两不”原则

根据国务院要求:“各地不得自行代收代缴企业历史欠款,不得采取其他增加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方式”,

我省有关部门也将严格执行,不对历史欠款进行集中清算。

2020 年 10 月 1 日后监管。

二、征集期

在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向税务部门缴纳核准的缴费。

付款 - 每月1-25日可用(节假日不顺延)

缴费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传输至相应的社保、医保经办机构。

其中,企业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政策代扣代缴。

3、支付流程

(1) 批准的费用

缴费人仍按现行参保方式、渠道、期限和范围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经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销:

社会保险费种类

费用期间

支付金额

附加付款

滞纳金

(2) 费用的支付

缴费审核通过后,缴费人首先通过省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核对审核通过的缴费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根据缴费信息选择以下渠道办理缴费实际情况: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办

政务服务大厅征税窗口

4.退款管理

缴费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超过应缴金额的,根据不同情况,缴费后可抵减应缴金额或退还。

我省社会保险费退费实施情况:

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社保医保经办机构退还。请咨询退费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是否符合退费政策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因付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退款

缴费人直接向退费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提交退费申请;

由于收付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付款人多付、重复付款

有关部门可以提出申请,协商退款。

3、税务如何发现企业不缴纳或少缴纳社保

税收如何检测社会保障支付的异常情况?

一、社保参保缴费信息协会

税务机关根据社保经办机构传输的单位和个人缴费信息,将缴费信息与税务机关系统中的数据信息进行关联,建立比对关系,确认缴费单位的社保缴费信息和个人。管理活动。

2、哪些人需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相关业务?

税务部门将向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用人单位告知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并告知办理流程。雇主无须自行申请;个人纳税人无需办理此项业务。

3.如何更改用人单位信息?

用人单位需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保险登记档案信息,同时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信息变更。

4、哪些员工必须缴纳社保

不需要缴纳社保的:

1. 在读大学实习生

实习生与雇主之间没有正式的雇佣关系

2、派遣工:由劳务派遣机构支付。问:派遣工在工作中受伤怎么办?

一、派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条例》

2、未购买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承担医疗费用,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提供劳务的临时工

4.退休人员

五、必须知道的几个社保知识点:

一、社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

2.企业承担的部分按受益方计入成本或费用科目

3、个人负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由单位支付

4.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专项扣除

5、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部分,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6、为全体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超过工资总额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7.领取或使用基本养老保险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8.退休后领取补充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13〕103号

九、补充医疗保险暂无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

1.可按最低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年金保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本金额为其职工的工资总额。职工个人需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当年月缴费基数,其中:新入职单位以职工本人起薪的全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根据。

只有当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或等于当地社会保障最低基数时,方可按最低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

2、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间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员工可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

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就没有风险了吗?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单方面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或者协议无效,不能免除企业责任。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书面承诺不参加社会保险的,该书面承诺无效。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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