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1 11:19: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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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老板把公司的钱转个人账户罚105万个税

2019年,老板把公司的钱转个人账户罚105万个税

从2019年开始,公司私人账户的每一笔交易都可以查到!一经审计,纳税是小事一桩,必须缴纳大额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公司所有者的个人银行账户不再“安全”。

01

老板把公司钱转到个人账户

105万罚款

案例:老板向公司“借钱”被罚款105万税

几年前,一位老板开了一家公司,生意蒸蒸日上。后来,他需要买房改善生活,于是从自己开的公司“借”了350万元,存入个人账户购买。屋。如果公司少了350万,就必须结账,所以公司当时的会计做了以下几点: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老板借350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350万元

该笔借款已借款多年,已列在“其他应收款”项下,尚未偿还。

让我们看看这种方法有什么问题?很多老板肯定会说我也一样!

也有很多老板在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先把一笔钱转到公司的账户,然后再转走。老板把钱转进去的时候,他做了以下事情: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款:股权 - 老板股份

提取时,提取的资金也作为股东贷款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长期不归还。

上面的会计处理看似没有问题,但在今年“打税”的大环境下支付宝有哪些大额借钱,这样做是致命的!

在对老板所在公司进行税务审计时,当地税务局在公司“其他应收款”项下发现,老板已转让多年未归还的“借款”350万元。表拍:没关系,交税吧!

最终,老板借来的350万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70万元征收,少缴税款被处50%罚款35万元,一共105万元,仅此而已。

为什么借来的350万元是“利息、分红、红利收入”?

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财税[2003]15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个人投资者投资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如果贷款纳税年度结束后既不偿还也不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未归还的贷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利及奖金“个人所得税”。

可见,公司虽然是老板的,但并不是老板的小金库。

02

2019年库存开始!陕西成立第一个税务调查支队

2019年4月25日,榆林市公安局涉税侦查支队揭牌仪式在榆林举行。省税务局市长、党委书记出席并为牌匾揭牌。

此次上市是税务调查支队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税务调查支队将以此次挂牌为契机,建立健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统一调查取证程序和标准,逐步形成大数据、大管控、大兵团。高效联动打通工作链条,切实解决企业逃跑(失联)、证据销毁、资金转移、人员外逃等偷税漏税案件查处疑难问题。

榆林市公安机关涉税犯罪侦查支队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警务税务机关合力打击涉税犯罪工作进入常态化、充实化、制度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支付宝有哪些大额借钱,标志着两党合作将更加紧密、更有特色、更加丰富。有效的。税务警察离中国纳税人越来越近了……

03

2019年严查个人账户收款

2019年各项税收优惠持续,手续不断简化,税务稽查越来越严!

2019年将加强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抽查比例提升,重点打击偷税漏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偷税漏税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打击没有实际经营、只开假发票的“假企业”。不存在真正出口只是为了骗取退税的“假出口”。

04

2019年私家避税行不通,

多家企业被查处罚款!

案例一

云南国税稽查局对云南某制药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在其送达的税务稽查通知书中,明确该公司需报送的资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和个人财务人员。所有银行帐户和详细信息。

案例2

北京某电子有限公司法人使用个人账户向客户收货被罚款近24万元: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某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上述两个账户均用于收取汇出的货款。由客户。

经查,公司本年度应申报收入2,219,332.08元,确认成本1,813,269.08元。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6063元,收回当年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

处罚决定:对公司分别处以增值税377,286.46元和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0.5倍的罚款,合计239,401.11元。

案例3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先生,2013年至2014年担任辖区内京通(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他指示公司财务人员通过个人账户收取业务款项,然后用其他凭证代替发票避税共计1,883,018元,占公司同期应纳税额的97.17%,公司由税务机关依法签发。退税通知后仍未缴纳税款。

判决如下:公诉人认为,黄向尧未以隐匿方式申报纳税,逃税188.3018万元。因依法如实供述犯罪、依法补缴税款的量刑情节,建议对被告人黄向耀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罚款二十万元。

05

2019年个人银行账户

会检查多少?

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3号),给出明确答复:

一、大额交易将被严查

1、现金存款、取款、现金结售汇、现金兑换、现金提取、现金存款、取款、现金结售汇、现金兑换、外币等价物10000美元以上(含10000美元)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现金汇款、现金票据结算等形式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的银行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和等值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以上外币的交易当天的账目。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50万人民币(含50万美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含10万美元)以上的当日,国内资金转移。

4、自然人客户的银行账户与其他人之间单笔或累计交易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10000美元)以上的跨境汇款当天的银行账户。

简单来说:这三种情况都会被监督:

2、对可疑交易将严查

金融机构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未遂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有关,无论资金数额或涉及资产价值的,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如果您的业务涉及以下6种情况,请小心:

1. 小企业往往产生数千万的营业额

2.资金汇入汇出频繁,如分批转入转出,或分批转出分批

3、经营范围或业务与资金流向无关。

4、公家经常在短时间内向个人大笔转账,或者公家经常在短时间内收到与业务无关的个人汇款。

5、开户频繁,开户前资金流向较多。

6、长期闲置、突然激活、资金活动量大的账户。

3.微信和支付宝付款会被检查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自今年1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还必须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也就是说,从2019年1月1日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也将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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