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8 07:26: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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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乐股份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未披露出纳挪用资金遭证监会处罚

菊乐股份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未披露出纳挪用资金遭证监会处罚

中国网财经7月4日讯(记者叶倩兴南)近日,四川聚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乐股份”)披露招股书,公司拟在深圳主板上市股票交易。

本次IPO,聚乐股份拟募集资金13.63亿元,将用于古浪县聚乐牧业奶牛养殖项目、温江乳业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奶业升级改造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年产12万吨。乳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聚乐已经三度提交招股书。2020年4月,公司因出纳挪用资金、虚报货币资金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上述问题均未在 IPO 文件中披露。此外公司有了资金,聚乐股份的销售区域集中在四川省。2020年,公司收购汇丰乳业,意在弥补东北、华东地区的销售渠道。但是,汇丰乳业全资子公司汇丰优牧的产品不适用于食品。安全问题屡遭消费者投诉。

证监会因挪用资金而对未披露的出纳员处以罚款

聚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公司主营业务为含乳饮料及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含乳饮料、发酵乳、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

财务数据方面公司有了资金,2019年至2021年报告期内,聚乐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9亿元、9.94亿元、14.21亿元,净利润1.11亿元、1.32亿元、168万元。万元。

此次 IPO 是聚乐第四次寻求上市。公司于2017年12月、2019年7月、2020年4月先后3次报送招股说明书。2020年4月,聚乐股份有限公司因出纳挪用资金、虚假申报等被证监会发出警告信。货币资金的披露。公司在前两份IPO申请材料中均未披露上述问题。

2020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采取监管措施向四川聚乐食品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认定,在聚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过程中,分行出纳挪用公司资金累计9577.89万元,公司未披露该事项第一次申请草案中的货币资金。虚假,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返利计算不准确等。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招股书显示,原分行出纳挪用资金是员工以挪用资产为目的的欺诈行为。公司发现问题后已向警方报案,事后已及时追回所有挪用资金,未造成财产损失。聚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当事人并报案;并对分公司时任会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进行处罚。

2021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上述事项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裁定巨乐眉山分公司原出纳涉嫌挪用资金、伪造公司印章罪。原审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2022 2009年2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巨乐眉山分公司原出纳的上诉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一位投资银行家表示,“注册制是未来的方向,但注册制对公司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要求很高,如果出现虚假IPO,公司不仅不能公开,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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