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7 12:08: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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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

智通金融APP获悉,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金融业服务业发展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带头支持科技创新,加强新一代信息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如6G、量子技术、深海深空、无人驾驶等。财政支持支持深圳大湾区综合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关键部件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意见提出,要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这包括严格控制房地产业务风险。落实“以房换房,不炒房”定位,严格落实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深入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

原文如下:

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

深银保监〔2021〕143号

全市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

党的十九大以来,辖区银行保险机构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显着。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圳银行业保险业统筹疫情防控和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扎实落实“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稳步提升。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对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提出更高要求,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面临多重挑战。为推动深圳银行保险服务业发展新格局,提高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化运作水平,充分发挥“双区”带动和“双区”叠加效应,以下现提出工作意见。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分享“共享”新发展理念,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历史机遇,深化金融结构性改革供给侧,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深圳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更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提供有力金融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深圳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更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提供有力金融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深圳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更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回归源头与优化结构相结合。把金融为民、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经济金融发展和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配置,深化金融利润分配,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坚持加强监管与创新发展相统一。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底线,提升金融机构内控合规水平,保障银行业保险业稳健发展。坚持在审慎监管前提下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妥善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

——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和科技赋能。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扩大对外开放,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科技赋能,为银行保险机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带头建设高质量现代经济体系

(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支持辖内机构有序参与基础设施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等模式,用好发展性政策性金融、保险机构等长期资金。更好地杠杆投资对于扩大需求、优化供给的关键作用。紧紧抓住扩大内需的战略支点,配合实施消费促进计划和外贸强市战略,助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商贸中心城市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衔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功能。支持培育消费新业态,打造一批知名商圈。积极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支持发展数字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打造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四)打造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带头支持科技创新,加强对新一代信息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和6G、量子技术、深海等未来产业的金融支持还有深空和无人驾驶。支持深圳大湾区综合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关键部件的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开展对外投贷联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中长期技术研发 D 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科技企业贷款。打造实用细致的科技支行,提升专业金融服务水平。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推动首单(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应用。支持保险资金和合格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科技公司创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拓宽科技公司融资渠道。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推动首单(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应用。支持保险资金和合格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科技公司创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拓宽科技公司融资渠道。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推动首单(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应用。支持保险资金和合格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科技公司创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拓宽科技公司融资渠道。

(五)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信贷资源配置,提高贷款比重,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提高制造业信贷投放考核权重,推进联合授信机制,聚焦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超级汽车高清视频、智能制造装备等先进制造集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产业链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对接上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支持核心企业发行供应链票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标准化票据提高交易标准化,促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化发展。扩大“商票通”业务规模,鼓励连锁企业以商业票据形式与上下游企业进行结算。依托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重点清单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标准化票据提高交易标准化,促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扩大“商票通”业务规模,鼓励连锁企业以商业票据形式与上下游企业进行结算。依托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重点清单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标准化票据提高交易标准化,促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扩大“商票通”业务规模,鼓励连锁企业以商业票据形式与上下游企业进行结算。依托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重点清单的支持力度。鼓励连锁企业以商业票据的形式与上下游企业进行结算。依托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重点清单的支持力度。鼓励连锁企业以商业票据的形式与上下游企业进行结算。依托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重点清单的支持力度。

三、提高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率

(六)深化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竞争中立原则,平等、公正地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加大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相对集中在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适销对路但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单独的授信计划和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加强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资源保障。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续期支持力度,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的比重。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探索金融科技在客户信用评估、授信准入、风险管理等环节的应用,有效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保险。协同打通企业公共信息孤岛,畅通银企融资对接渠道,构建全市统一的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探索金融科技在客户信用评估、授信准入、风险管理等环节的应用,有效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保险。协同打通企业公共信息孤岛,畅通银企融资对接渠道,构建全市统一的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探索金融科技在客户信用评估、授信准入、风险管理等环节的应用,有效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保险。协同打通企业公共信息孤岛,畅通银企融资对接渠道,构建全市统一的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七)丰富社会民生领域金融产品供给。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满足消费者终生和长期需求的多元化养老保险产品,支持银行、信托等发展养老储蓄理财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提供覆盖医疗、疾病、康复、护理、生育等不同收入群体需求的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险产品。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针对家政、育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消费者需求,开发专属信贷和保险产品。丰富的医疗保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的责任保险。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完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八)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抓住碳达峰和碳中和机遇,培育绿色金融,倡导绿色消费,努力让绿色低碳成为生产生活新时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过程。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和绿色分支(支),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稳步开展环境权和生态补偿抵押、质押融资,合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结合法律法规,探索碳金融、气候债券、

(九)协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和《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市场体系、组织体系和产品体系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积极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进驻广东省乡镇帮扶,积极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优先支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增加涉农产业和“菜篮子”供给 城市金融服务。为深圳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扩大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普惠保险覆盖面。补齐深汕特别合作区金融短板,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加强巩固和扩大金融支持,有效对接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做好贫困人口小额信贷,畅通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推动农业保险“提标准、扩覆盖、增产品”。

4、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十)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以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做好政策对延期还本付息的影响评估,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规范不良资产转移,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真实性。继续做好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隐性风险工作,明确存量债务依法清偿责任,规范支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配套融资,严禁违法违规提供新的融资。加大对远离主业、高负债企业和系统重要性机构盲目扩张风险的排查监测。稳步化解集团客户信用风险,有序退出“僵尸企业”,推动企业结构性去杠杆。

(十一)严控房地产经营风险。落实“以房换房,不炒房”定位,严格落实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切实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深入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较高的机构要积极优化信贷结构,逐步减少对房地产业务的依赖。切实加强借款人资格、首付和还款资金审查,严防信贷资金通过经营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非法房地产融资业务。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借款人资格和贷款用途进行实质审查,防止信贷资金在房地产领域被非法挪用。严防信贷资金通过经营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非法房地产融资业务。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借款人资格和贷款用途进行实质审查,防止信贷资金在房地产领域被非法挪用。严防信贷资金通过经营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非法房地产融资业务。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借款人资格和贷款用途进行实质审查,防止信贷资金在房地产领域被非法挪用。

(十二)加强对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的监管。牢固树立“金融是有执照的行业,必须有执照才能经营”的理念,杜绝一切非法金融活动。审慎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发展,严禁以科技服务为名变相金融活动。严格划定不能逾越的基本红线,对互联网企业平台对金融机构的投资和持股实施总量控制。加强银行保险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活动的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联贷、助贷业务,规范互联网保险,网上小额贷款等业务。强化机构主体责任银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坚持谁出资谁管,督促机构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审慎开展合作业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方式,审慎应对声誉风险和防止外部风险传染。

(十三)大力整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清理取缔未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和活动。有效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反欺诈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推动网络借贷机构业务出清。加强部门协调,继续深化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行业的清理和监管。通过深入调查、风险处置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个阶段,私募股权风险机构处置工作全面开展,实现“双减、双增、双清”。筑牢风??险“防火墙”,严防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向银行保险机构蔓延。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进一步清理虚实压缩、结构复杂、交叉污染的金融资产。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加快理财存量资产处置,严防“转无转”。大力整治“名实不符”的金融产品,

(十四)增强抗风险能力。持续提升金融风险治理能力,增强风险防控的前瞻性、整体性、科学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树立审慎经营理念,加强内控合规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完善和落实“业务发展原则”体系,培养和提高尽职调查能力,增强对真实合法投资的审查和渗透能力及交易背景,准确划分资产风险类别,准备金充足。银行保险机构要制定中长期资本计划,多渠道补充资本,依法合规创新资本补充工具,同时加强资本管理,充分发挥资本约束资产扩张、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对于风险敞口的机构,应当依法减持原有股权、扣除未来收益等方式合理分担损失,并将其他具有吸收损失功能的特定债权减记或折股。奖金应依法扣减。应当依法减持原股权、扣除未来收益等方式合理分担损失,并将其他具有吸收亏损功能的特定债权减记或转为股份。奖金应依法扣减。应当依法减持原股权、扣除未来收益等方式合理分担损失,并将其他具有吸收亏损功能的特定债权减记或转为股份。奖金应依法扣减。

五、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创新

(十五)增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功能。坚持中央要求、大湾区需要、港澳需要、深圳能力强,加强基础设施“硬连接”和规则机制“软连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互联互通。积极支持前海蛇口自贸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和重大金融项目经营者在前海合作区开展产品、服务、风险管理等业务创新,加快建设全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点示范窗口。支持发展跨境双向贷款、双向资金池、双向股权投资、双向发债、双向资产转移港澳,建设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结算便利化,完善贸易融资、保险等贸易服务体系,支持离岸贸易和跨境服务贸易发展。加快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理赔、续保、续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十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辖内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要优化职能定位,降低服务重心,聚焦主业,聚焦主业。中小银行要聚焦主业、主业,坚持差异化市场定位,实现特色经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小微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独特优势。保险机构要回归风险保障源头,提升在风险定价、精细化管理、防灾防损、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准确高效地满足各领域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充分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在优化融资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 - 长期投资。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在资本市场有效转化为长期资金。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充分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在优化融资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 - 长期投资。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在资本市场有效转化为长期资金。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充分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在优化融资结构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 - 长期投资。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在资本市场有效转化为长期资金。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在资本市场有效转化为长期资金。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在资本市场有效转化为长期资金。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通过多种渠道将资金存入资本市场的长期资金。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通过多种渠道将资金存入资本市场的长期资金。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

(十七)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发展,落实金融业重大对外举措,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对内对外原则公平对待境内外主体一致性。积极支持财富管理、不良资产处置、专业保理、消费金融、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深圳。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通过新设法人、分支机构、特许机构等方式在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拓展业务。支持外资银行保险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立分行、子公司等分支机构。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走出去”,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境外中资企业集中有序发展,聚焦“一带一路”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十八)建设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完善金融科技产业孵化机制,实施《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加快培育金融科技领军机构,完善金融科技产业链。发挥国家金融科技评价中心平台作用,探索制定金融科技产业和技术标准。坚持诚信创新,聚焦金融科技基础技术和应用场景创新,落实《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等金融行业标准,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鼓励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合作,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深港澳金融技术员”计划。探索举办金融科技节和金融科技大赛,打造高端金融科技品牌。深化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创新。吸引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重大基础设施到深圳,培育数字人民币产业生态。深化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创新。吸引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重大基础设施到深圳,培育数字人民币产业生态。深化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创新。吸引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重大基础设施到深圳,培育数字人民币产业生态。

(十九)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科技支撑。银行保险机构要夯实信息化基础,建立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架构、激励机制和运营模式,做好相关技术、数据和人才储备。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等新兴技术,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加强业务管理。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终端业务,探索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六、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二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国有和国有控股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两个一致”基本原则,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借鉴国际公司治理良好实践,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最佳公司治理经验。要把党的领导同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双向进、跨岗位领导制度,坚持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重大问题决策的前置程序,不断提高权责对等、行动协调、相互支持、有效制衡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中小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严格规范股权管理。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合格、公开、透明的原则,动态优化股权结构。严格股东资格审查,加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渗透管理。规范股东行为,依法整顿非法收购银行股权、委托持股、隐形股东、非法开展关联交易套利、占用银行资金等行为。对于问题股东,必须依法采取惩罚措施,包括限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没收违法所得等。加强股权管理,确定合理的质押比例,并向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披露股权质押情况。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股东权益监督管理,推进集中登记托管,规范股权质押、变更和增资。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机构的股权管理,应当遵循资质优良、结构合理、行为规范的原则,严格股东资格审查,规范公司变更等行为。股东、增资或减资等

(二十二)加强“三会一层”建设。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发挥股东(大)会职权作用,不断推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在依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严防大股东、一致行动人操纵机构经营管理。优化董事会规模和结构,完善董事选任机制,限制股东同时提名股权董事和独立董事,确保独立董事真正“独立”,依法履职法律。提升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和履职能力。落实监事会职能,提高专职监事比例,提高外部监事效率,改进监督方式,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力量开展监督检查。规范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增加选拔方式和选拔渠道,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强化市场约束,严防内幕控制。完善对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能力的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专业培训,

(二十三)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推动成立董事会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明确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的具体部门,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本行持续优化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积极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完善销售行为追溯制度,全面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完善第三方合作机构准入、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强数据安全和消费者信息保护。加强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用好“金融懂人”金融宣传教育公益品牌,持续推进“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全面推进金融知识走进校园、社区和企业。

七、加强党建领导,增强金融工作合力

(二十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认识、政治处决。从政治高度抓好金融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引领作用,坚定不移地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贯彻落实深圳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五)严格依法依规监督。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同类业务相同标准,及时完善监管体系,补齐监管短板。加强对新兴金融业务和业态的监管。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丰富监管手段,加强资金流向监管,提高识别、防范和化解跨行业、跨市场、跨境金融风险的能力。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银行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问责和处罚信息披露,

(二十六)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把握力度和节奏,加强与宏观审慎政策的协调配合,实现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逐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7+3”地方金融监管,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坚持规则监管与原则监管相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二十七)加强金融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中央与地方、城市金融联动,深化招商引资、人才培养、金融生态建设等合作。高水平建设金融集聚区,加强福田香蜜湖新金融中心、罗湖红岭新兴金融产业带、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龙华产融合作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加强大湾区内地九市金融联系,进一步加强广深金融联动,深化与汕头、潮州的金融合作。加强深圳合作,港澳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特色金融、人才培养等领域。加强与国际金融中心和伦敦、新加坡等重要金融中心的合作,提升深圳的国际金融影响力。

(二十八)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场主体的“迫切和希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水平,切实让市场主体获得便利,降低成本,营造诚信、规范合规的营商环境。加快制定实施全市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修订全市金融业扶持政策。加强金融招商引资,强化产业用地和办公用地支持保障,进一步提升金融总部企业和龙头企业发展水平。加强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二十九)全面推进清洁金融建设。坚持廉洁奉公、肃纪反腐,紧盯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员,切实做好日常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完善廉洁从业制度和规范,将廉洁从业纳入监管要求、行业自律公约和金融企业管理,进一步强化制度防火墙,使廉洁从业成为金融业的规范和规范。深入推进廉洁金融文化建设,推动廉洁金融文化与党建、金融监管、行业发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本文编辑自《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智通财经主编: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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