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1 20:21: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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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破获中国最大“碰瓷诈骗案”

    做案细节令人发指
 
    一、故意选择摩的
 
    为什么选择摩的,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一般小车现在都有行车记录仪,容易暴露交通事故细节,发现不对劲,并且也不容易私了,因为买的有保险。
 
    因此他们选择摩的,因为其工作性质,某种程度也不是正规运输行业,不那么容易报警,并且容易接近对方。
 
    看新闻,会事发前用石头或者锁来扎断自己的手或者其他身体部位,然后把摩托车带的偏僻路段,通过故意让摩托车倾斜或者摔倒,造成受伤假象。
 
    最后医院检查,当然是骨折的结果,然后在安排人和司机谈判,不愿意出钱私了,就威胁,恐吓甚至殴打。
 
    可以说,考虑周密,环环相扣。
 
    二、伤者多为未成年人还定期轮换
 
    这些负责受伤的人,多是未成年人,而且很多人都是听说可以赚大钱被骗来的,
 
    他们残忍让这些未成人的手或者脚等部位,反复被敲骨折,并且还考虑骨折一般15天左右就会慢慢愈合,容易被医生判断出来是旧伤。因此还会对负责受伤的人轮流更换。
 
    会有专人负责招募这些未成年人。一般做案一次会有数千元到三万,但这些遭遇受伤的人才一次分的几百元。
 
    面临哪些刑事惩罚
 
    一、首先无疑的就是诈骗罪
 
    该团伙整个犯罪过程,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坐车受伤的办法,来骗取他人钱财。
 
    据统计,该团伙共有40多人,分为六个诈骗团伙,做案上百起。
 
    明显属于刑事犯罪的诈骗罪。目前不知道该团伙犯罪具体金额和其他细节。
 
    但是从犯罪手法和上百起,应该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那么仅仅诈骗罪就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国五十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集团的主犯和首要分子会加重惩罚,承担手下人的罪名,其他成员会根据各自的罪行计算。
 
    二、涉及故意伤害罪甚至非法拘禁等
 
    首先,把人人为打骨折这个行为,就是一种故意伤害。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当事人一时自愿被打伤,如果是轻伤以上就属于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自愿与否都属于违法行为。民事才需要看受害人需要不需要赔偿。
 
    尤其里面很多人应该不排除会有临时不愿意,但是被强行打断手或其他部位,加以威胁让其碰瓷的情况。
 
    并且一般这种犯罪集团,为了控制人员,大多会涉及到非法拘禁。
 
    我之前看过更可恶的小偷团伙,甚至采取逼迫他人吸毒上瘾来控制。
 
    具体还触犯哪些,还需要看更多细节,当前还有部分人员还未抓获,警方呼吁希望有类似遭遇的摩托车主或者群众与警方联系。
 
    在这也提醒大家,遇见交通事故等,除了送医检查,还是得尽可能报警,尤其面对对方无奈威胁恐吓时。
 
    也感谢这些一线辛苦的警察,不然这个犯罪团伙不歼灭,还得多少无辜的人收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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