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4 09:4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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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飞: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必须要实际支付才能税前扣除

云中飞: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必须要实际支付才能税前扣除

云中飞点评:

这篇文章是最重要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云中飞认为,第8条只强调关联性和合理性,让人觉得削弱了合法性。诉讼活动中的证据无缝对接,完美!现在,我们又到了研究诉讼证据规定的时候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质证证据,应当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和合法性,并考虑证据的证明力。质疑、解释、反驳是否存在及证据强度。”

1.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证明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支出真实发生;真实性是基础。如果企业的经济业务和支出不真实,自然不会涉及税前扣除的问题。真实性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那么这里的支出实际发生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实际发生是否一定要付费?

云中飞见过这样一个所谓的税务筹划:A公司向B公司借款1亿,合同规定3年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年利率为10%。税前扣除。云中飞告诉你,所谓的税务筹划,不过是税务稽查的食物。你每年有1000万的利息吗?你的利息实际上是3年后产生的,好吗?云中飞的观点提出来之后,很多小伙伴都提出了异议,认为云中飞没有遵守权责发生制。那么,云中飞告诉你,非金融企业贷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怎计提怎么算,必须要实际支付,才能税前扣除。该文件基于著名的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第 34 号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未超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企业所得税怎计提怎么算,允许在税前扣除参照同期金融企业同类贷款利率。鉴于我国目前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首次支付利息并按合同要求扣除税前费用时,应提供《利率说明表》。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既然说到权责发生制,云中飞就想多说两句。权责发生制与实际发生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属于当期收入和费用的,不论款项的收付,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当期已经收支,也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上述规定,云中飞提醒您注意本规定和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句子。实际情况是税务机关另有说法。

云中飞的结论是:一项支出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应该是这样的:1.支出已经实际发生;2、有合法证明;, 好的

云中飞提醒大家,在实践中,真正发生时最好把握以下三点:

(1) 必须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有朋友指责云中飞说:“你怎么说实际发生等于实际支付?我有病,云中飞是这个意思吗?” 实付必付,即实际发生时必须实付。加了最后两个字,你能看懂吗?

对于这个问题,云中飞一直抱在怀里的,总局的问题就有答案了。现在,让我分享给大家: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应纳税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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